← 返回采购列表
报名/投标已截止

采购记录:办学条件提升工程(学生食堂设备采购)

远安县第一高级中学

采购单位远安县第一高级中学
具体要买办学条件提升工程(学生食堂设备采购)
采购类型物资
数量/工作量公告未明确具体数量
预算/包估算预算待确认
价格方式公告未单列单项价格
截止时间2026/09/21 00:00
交付地区湖北
采购方式公开招标
合同/交付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15个日历天

买什么

办学条件提升工程(学生食堂设备采购)
本项目拟采购学生食堂后厨设备一批,主要包括热厨设备、蒸煮设备、面点设备、洗消设备、冷藏储存设备及不锈钢制品等。
8、合同履行期限: 合同签订之日起 15个日历天
9、本项目(是/否)接受联合体投标: 否
10、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: 否
11、本项目(是/否)接受合同分包: 否
12、本项目(是/否)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: 是
13、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: 中小微企业

参加这单要满足什么

本项目是/否)接受联合体投标: 否必须满足
3、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、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、监理、检测等服务的,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。必须满足
5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:必须满足
6、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:必须满足
2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,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。必须满足
(2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会影响报价或交付
4、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,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。会影响报价或交付
(3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会影响报价或交付
1、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即:会影响报价或交付
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,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(监狱企业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)。落实《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财库[2014]68号)、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》(财库[2017]141号)、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》(财库[2020]46 号)等政策。会影响报价或交付
一般经营与信用条件(1条)
(1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会影响报价或交付
核对原公告、附件和项目编号

官方名称:远安县第一高级中学办学条件提升工程(学生食堂设备采购)
项目编号:420525202601000543

打开官方公告核对 →